台灣資金交易所有兩種狀況會拍賣
被動拍賣:未得標會員沒有付錢,系統會將費用打八折拍賣給其他會員。按照違約狀況看來,機會可遇不可求,因為違約率不高。
主動拍賣:未得標會員主動將手上的活會打折賣出,折數自定(至少九折),大多都是9折。
我該不該標下主動拍賣的案件?
(ㄧ)投資角度:
如果站在投資人角度,已經成會越久的越值得,因為保證的利息越多!例如我今天買下『1000/25期』已經即將進入第七期的會。我將支出5400換來確定600元的利息,這樣可以確認未來應該不會虧本!甚至可以標下低利率的標的,去投資其他高利率標的!而且減少了等待的時間成本。
但是要注意有些標會本身已經出現壞帳(死會會員逾期還款),所以這部分務必要先仔細看過評估再決定是否要投資!
(二)借貸角度:
如果急需借錢,拍賣的項目一定會以最快的速度入會,可以找即將結標的會買下來!但是缺點是,你必須先支付拍賣的金額,所以:
- 手頭如果金額有限,買下才剛成會的比較能借到多一點錢。
- 如果手頭金額足夠,買下成會比較久的會,會讓借貸的成本大幅降低!!
我要不要把手上的項目拍賣出去?
如果手上的項目利息收入已經遠遠大過於拍賣的成本,而且又有用錢的需要,拍賣不失為一種不錯的方式。建議還是精算一下,到底是拍賣比較划算,還是乾脆標下標金比較划算!
投資有賺有賠,請獨立評估做研究,風險自負